1)二年內「申請納管」
2)三年內提出「改善計畫」
3)十年內完成環保、消防、水利等改善並取得「特定工廠登記」
4)二十年輔導合法化
配合政府輔到轉型、遷廠或關廠,拒不配合者,依法停止供電、供水、拆除。
105年5月20日後新增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、供水及拆除;地方政府未執行時,中央機關得逕予停止供電、供水。
臨時登記輔導期將於2020年6月2日到期,須於《工輔法》施行之日起2年內申請換發「特定工廠登記」。
斷水、斷電、強制拆除
斷水、斷電、強制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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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你的工廠、用地、每一個階段, 都可以給予適合的規劃建議
幫你減少繁縟的申請麻煩,
由我們一個一個步驟的協助你
申請納管之後,須依政府輔導計畫,針對消防、環保等進行改善,不用擔心,從規劃、設備到施工,我們都會協助你
改善經政府核可後,
即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
再依不同區域,
依法辦理申請「用地合法」
第一步:先留下資料,讓我們安排登記順位
第二步:我們會與您聯絡,跟您約時間詳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