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業建議,政府或可評估釋出國有地且公開招標,讓建商負責興建與營運,規劃一定比例社宅或高齡者住宅。
建築業建議,政府或可評估釋出國有地且公開招標,讓建商負責興建與營運,規劃一定比例社宅或高齡者住宅。<圖 / 自由財經資料照>

雖然政府積極透過社宅興建、包租代管、租金補貼,還有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等多管齊下,來解決租屋族難題,但還是會招致「居住正義」等批評。建築業建議,政府或可評估釋出國有地且公開招標,讓建商負責興建與營運,或透過都更、危老案,利用容積獎勵等讓實施者規劃一定比例社宅或高齡者住宅,也可規劃地上權住宅讓建商去投標,建商可因此化解「污名化」,政府也可加速社宅興建速度。

某上市建商總經理指出,居住權不單只有滿足租屋、也有購屋需求,現行執行政策多數偏重滿足租屋需求,但社宅最長也只能租六年,民眾「安定感」仍嫌不足,若規劃一次可住二十年以上的地上權住宅,居住環境也相對穩定。

規劃地上權住宅 加速供給量

他分析,現行地上權住宅行情是所有權住宅的六至七折,若興建地上權住宅的土地又是國有地,再適時搭配租稅優惠跟誘因,應可再壓低於五折上下,不但分擔政府直接興建社宅壓力,更可加速社宅供給量。

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指出,地上權標售政策已行之有年,尤其在商用不動產的投資開發上,可說成績斐然,但租用地上權住宅是消費、不像商用市場是創造收益,高權利金、高地租的地上權住宅並沒有優勢。

他認為,建築業提出的官民合建構想,較類似英國、香港、新加坡等做法,由政府出地、建商蓋房,以類似委建、委管來增加提供,民眾主要負擔是建築成本及使用租金,如此不但可讓建商降低得賺回權利金的風險,民眾也可降低購屋門檻,的確具有一定的誘因。

 

 

 

 
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597484
作者:2023-08-04 自由財經 記者 徐義平/台北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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