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近日力推線上作業,盼省去民眾舟車勞頓辛苦,今起要向內政部以口頭陳述意見的訴願案件當事人,將可用視訊方式陳述,不必再親自跑到內政部;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專門委員翁瑞鴻說,過去曾有澎湖白沙鄉公所的人,為了地方制度法訴願,專門從白沙鄉到台北陳述,未來可透過視訊後,希望民眾能「多用網路,少用馬路」,提升訴願的便利性。


翁瑞鴻表示,根據近三年統計數據,去年以陳述方式表達訴願共28件,2015年39件、2014年26件,總共93件,其中有53件的當事人位於雙北以外的縣市,有民眾因為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事件,從花蓮縣吉安鄉到台北陳述,也有人因為要申請認定現有巷道,從屏東坐車北上,陳述完後又趕回屏東。


翁瑞鴻表示,訴願的當事人往往希望能夠當場表示自己的意見,但過去在科技設備無法配合的情況下,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內政部所在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,造成很多人的不便,因此內政部配合行政院訂定的「訴願視訊陳述意見服務網作業程序」,開放訴願案件當事人申請以視訊方式陳述意見,讓當事人不必再奔波往返。


翁瑞鴻說,若當事人居住、居所、事務所或營業所不在台北市,可以提出書面申請,或是到訴願審議委員會下載申請書,內政部受理後就會開始辦理相關作業,當事人可到所在地的縣市政府,或到行政院各處的聯合服務中心,在約定好的時間到場,就能以視訊方式陳述。


根據內政部網站資訊,去年內政部收受訴願案件1405件及再審案件7件,加上前年度未結案294件,應辦案件共1706件,2015年也收受1980件及再審案件24件,2014年收受案件更高達2553件,再審案件22件,合計2575件;翁瑞鴻說,每年收受案件類型中,幾乎都以營建類為最多,其次是地政類,第三名是消防類,營建類在2014和2015年均破千案,都超過新收案件量的一半。

全文引用網址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1311/2905819

2018-01-01 13:21聯合晚報 記者徐偉真╱台北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