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防止國土濫墾濫伐,內政部新訂國土調查辦法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

 

衛星及高解析航遙測影像,有助國土規劃及管理,讓大面積濫墾濫伐或偷挖魚塭等不當利用現形。內政部今部務會報通過訂定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」及「土地利用監測辦法」,將現行推動行政業務法制化,明確規範調查及監測的時間、範圍及方式,將來每5年至少辦理1次全國調查、每年也至少辦理2次土地監測,並將整合各機關資源共同調查,以更有效掌握國土利用及變化,遏止不當土地使用行為。

 

內政部表示,目前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資料,已被政府及民間廣泛應用。例如,透過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,可得知住宅及商業活動密集區位,及了解住家周邊是否有學校、醫院、社會福利設施、公園及休閒設施等,並作為購屋或是估價參考;另外,土地利用監測也被應用於找出山坡地不當開發,例如違規露營地開發等,有效遏止不當土地使用行為。

 

內政部自民國82年起即辦理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」,並自90年起利用衛星影像辦理「土地利用監測」作業;過去這2項工作是基於行政業務需求,並非法定工作事項,導致過去或因經費不足等特殊情形,而有無法定期辦理、調查詳細程度不足等問題。

 

為改善此情形,營建署指出,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國土計畫法已明定,內政部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況調查及土地利用監測,這次依國土計畫法授權訂定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」及「土地利用監測辦法」,透過將這2項工作的法制化,建立持續辦理調查及監測機制,使後續辦理時間、範圍、方式、程序等具有穩定性及一致性。

 

內政部指出,目前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」是針對我國陸域土地利用情形,進行現地調查,除利用高解析航遙測影像、地形圖、主題圖等各式參考圖資掌握國土利用覆蓋情形外,並搭配人力至現場調查,以清楚掌握土地利用概況。

 

營建署表示,這次通過的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」,除延續現有調查作業方式外,也考量我國管轄範圍包含陸域及海域,故將辦理範圍擴大至領海,且每5年至少會辦理1次全國性調查,並納入智慧更新機制,針對變遷速度較快的人口集居區域,提高調查頻率。

 

內政部指出,「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」及「土地利用監測辦法」2項辦法,後續將配合國土計畫執行需要,適時訂定施行日期。在尚未施行的過渡期間內,這2項工作亦將按目前機制持續辦理,以持續掌握國土利用變化情形,作為國土規劃及管理基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656/3657161
作者:2019-02-21 聯合報 記者林麒瑋 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