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昨首度召開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。< 圖/台中市政府提供 >
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昨首度召開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。< 圖 / 台中市政府提供 >

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昨首度召開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,會中報告「台中市111年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成果報告」,成績表現亮眼。秘書長黃崇典表示,昨日會議是繼去年底「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」通過後首次召開會議;市府將持續積極因應氣候變遷,努力推動永續低碳城市。

黃崇典提到,近年國際重視永續發展,中央修訂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後,許多相關制度將在今年開始推動;台中市去年也著手制定「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」,並獲議會高度支持,可見邁向永續淨零已是普遍共識。此外,原先「台中市政府永續發展及低碳城市推動委員會」如今升級為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,此會由28位局處首長及7位外聘委員組成,共同推動永續低碳城市及因應氣候變遷。

黃崇典說,台中市111年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3342萬噸CO2e,相較110年下降4%。其中,市府先公後私推動新市政大樓盤查及減碳工作有成,透過智慧能源管理中心調整能源使用、提升設備效率及使用自發太陽能綠電,使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於108年降幅達19%;市府將持續加速各部門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邁進。

黃崇典也說,盧秀燕上任後透過「永續淨零三部曲」全面推動聯合國永續淨零的重要議題,去年除發表自願檢視報告2.0 揭曉永續發展成績單,更於12月21日在議會支持下順利三讀通過「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」,送行政院核定中,自治條例共8章63條,自治條例以「零碳產業」、「零碳環境」、「零碳交通」、「零碳生活及教育」、「氣候變遷調適」五大專章加速城市永續淨零轉型打造台中成為永續零碳城市的典範,推動全球永續發展的步伐。

永續低碳辦公室指出,昨日會議中研商「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」21項子法進度,例如設置氣候轉型基金、市管場域應設置光電設施規定、餐飲業節能減碳、集氣系統、油煙處理或油水分離等設施備設置辦法、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、改建及增建建築物之綠建築標章及建築能效標示分級及保證金制度、低碳運具停車格位與能源補充設施分年設置比率、專用時段、太陽光電車棚與儲能設備比率及收費標準、循環容器具推動期程及市民落實淨零轉型獎勵辦法等子法內容。

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昨首度召開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。< 圖/台中市政府提供 >

台中市政府依據中央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,昨首度召開「台中市政府永續低碳城市及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」。< 圖/台中市政府提供 >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5/7701180
作者:2024-01-11  聯合報  記者 余采瀅/台中即時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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