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拿人命開玩笑!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包的道路更新工程驗收過程,竟爆出施工單位涉嫌造假,承攬的營造工程公司,蘇、黃姓員工在驗收時偽造試體,試圖讓鋪面厚度不足的路段通過檢測,所幸監造人員當場識破,告知工務局,將2人移送法辦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詐欺等罪起訴。
蘇男為黃男的上司,其公司承攬北市政府工務局發包的「寬度8公尺以下道路更新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」,監造單位則為某工程顧問有限公司。2023年2月2日,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隨機抽檢,由養護工程隊第五分隊負責,主驗人為郭姓工程司,監造單位指派簡姓監造人員現場監督驗收。
根據依施工規範,鋪面厚度應達至少5公分,以確保道路耐久性與行車安全。然而,蘇、黃明知「福志路52巷2號至雨農橋頭」路段(標註A4)瀝青鋪面厚度不足,蘇卻指使黃準備一份A4空白試體,趁驗收中途休息時間,在試體上偽簽簡姓監造人員的姓名,試圖送交檢驗公司以獲取合格報告。
所幸,簡姓監造人員當場察覺試體異常,發現試體上的簽名非其親筆簽署,立即向工務局養護工程隊葉姓承辦人報告,葉員隨即上報主管單位。由於造假行為曝光,蘇、黃所屬公司最終未能獲取不法利益,涉案工程也未通過驗收。
偵查時,蘇、黃否認犯行。黃稱「僅是負責協助取樣,並無惡意更換試體,也不知試體簽名被偽造的情況」,蘇則指出「試體送檢程序並非由他主導,且與簡姓監造人員之間有LINE對話紀錄,過程中並未提及換試體或造假的事情,認為自己不應負責。」
狡猾的2人均辯稱,簡姓監造人員在驗收當下未曾異議,事後才表示試體被換,質疑是否有其他因素影響調查結果。
檢方調閱相關證據後認為,簡姓監造人員、工務局葉姓承辦人的證詞一致,並且簡員當場拒絕在造假試體上簽名,足以證明被告試圖以不法手段通過驗收。此外,檢方掌握的對話紀錄顯示,蘇曾透過LINE詢問簡員試體狀況,間接證明他對換試體一事知情,認為蘇、黃的供詞避重就輕,難以採信。
檢方認蘇、黃所為,均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得利未遂罪嫌,其偽造署押為偽造私文書之部分行為,偽造後進而行使,逕論高度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犯行;又所犯2罪間,是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,為想像競合犯,建請法院從一重論處。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210/2906033.htm
作者:2025-02-10 ETtoday新聞雲 記者 黃宥寧 /台北報導
你可能還會有興趣的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