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造業民間工程將可聘移工,但2年內有重大職災遭罰者不可申請
營造業民間工程將可聘移工,但2年內有重大職災遭罰者不可申請<圖/ 自由時報 記者 李靚慧 翻攝>

為解決營造業缺工的問題,勞動部調整營造業聘僱移工資格,首度開放一般營造業民間工程業者也可聘僱,開放人數達8000人,最高可達1.5萬人,對營建業不啻為一大利多。但相關申請資格仍需由營建署訂定,勞動部強調,若2年內有重大職災將被排除。

勞動部指出,現行營造業僅開放「公共工程」和「民間重大投資興建工程專案」才可聘僱移工,且移工聘期配合工程工期,無法長期留用及培養人力。

考量營造業火車頭產業特性,可帶動整體經濟,勞動部在與經濟部、內政部等部門討論後,規劃甲、乙、丙級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,符合近3年承攬案件量及聘僱本國勞工人數達規定門檻,未來可向營建署申請聘僱移工。

目前初步的門檻,以甲級營造業為例,近3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須達2.25億元,且聘僱本國勞工10人以上;土木包工業須承攬1千萬元以上,及聘僱本國勞工5人,將可以勞保投保人數30%的比率聘僱移工,且可附加就業安定費再提高EXTRA核配比率最高達40%。

勞動部指出,針對民間營造業的移工開放,初期先開放總額8000名,每人需繳交就業安定費3500元,未來再視情形,增加至1.5萬人。

根據勞動部掌握的數據,目前民間營造業者家數約有7222家,但未來還需由內政部營建署訂定業者的申請資格及審查標準,並且進行名額分配。

但勞動部強調,對於部分民間營造業者,屢屢發生工安事故或是重大職災事故,未來即使符合營建署訂定的申請資格,還須獲地方政府開具「無違反」勞動法令等規定,以及申請時,不可2年內發生重大職災受裁處等規定,才可獲准聘僱移工。

 

 

 
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breakingnews/4310673
作者:2023-05-23 自由時報  記者李靚慧/台北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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