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完成縣市國土計畫公告,我國土地使用管理邁向新紀元。
內政部完成縣市國土計畫公告,我國土地使用管理邁向新紀元。< 環境資訊中心 資料照 / 記者 孫文臨攝 >

經歷去年的《國土計畫法》修法風波,我國終於完成 國土計畫 第二階段作業,18個縣市國土計畫全數趕在法定期限之前,於上月30日由內政部公告實施。即日起,全國土地利用都應符合國土計畫指導原則,而地方政府也須於四年內,也就是2025年4月底前,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公告,屆時《區域計畫法》將功成身退。

空間規劃合理利用 縣市國土計畫出爐

《國土計畫法》於2015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成為台灣未來空間規劃的根本大法,全國國土計畫依法於2018年4月30日公告,縣市國土計畫依法應於兩年後公告實施,但各地方政府擬定時程的延宕,2020年不得不修法延後一年。內政部也在2020年9月15日完成18個縣市的國土計畫審查,2021年4月30日公告實施。

根據《國土計畫法》規定,全國國土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、城鄉發展地區以及海洋資源地區,共四大分區與18種分類,各類型有不同的利用需求與管制強度,要讓國土空間合理且有效利用。

整體來看,18縣市規劃新增「城鄉發展地區」約1.54萬公頃,面積最大為高雄市(2451公頃)與桃園市(2335公頃),各占全國約15%;「未來發展地區」則高達6.2萬公頃,以雲林縣的1.1萬公頃及桃園市的1萬公頃為多,合計占全國3成。

2020人口已負成長  18縣市計畫再增百萬人口

全國22個縣市中共有18個縣市需依照全國國土計畫的指導,擬定縣市國土計畫。排除者為台北市、嘉義市、金門縣、連江縣四縣市,因土地均屬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,無須擬定縣市國土計畫。

成長管理為國土計畫的重要精神,縣市國土計畫當中,各縣市的未來計畫人口的設定,將影響土地資源需求的推估。根據公告的縣市國土計畫,18縣市合計現況人口約2050萬人,2036年計畫人口將達2168~2199萬人,15年內成長100~150萬人,人口估計相對樂觀,與現況的低生育率、2020年人口負成長有所落差。

內政部營建署組長林秉勳說明,「計畫人口」並非以模式推估計算,而是「各縣市可能依據即將投入的建設去設定可能增加的人口願景。」也就是說,總人口雖略有增長,但重點在區域人口的調配,「因此計畫人口設定高,未必就能劃設較多土地,須視各地情況規劃。」

檢視18縣市的計畫人口,以桃園市預計新增26萬人口最多,新竹縣與新竹市的人口漲幅則以18%的比率居冠。

爭不完的產業分配 全台成功擠出81萬公頃宜維護農地

由於台灣地狹人稠,如何分配各農業、住宅、產業等各部門土地使用的總量管制,從上個階段的全國國土計畫擬定就已爭執不休。

民間團體參加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,要求全台農地總量管制不能少,縣市應接受分派量,確保農地總量管制。
民間團體參加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,要求全台農地總量管制不能少,縣市應接受分派量,確保農地總量管制。< 環境資訊中心 資料照 / 攝影:陳文姿 >

農、工爭地尤其明顯,根據營建署統計,現況全國編定的農牧用地與養殖用地已達93萬公頃,粗略估算其中約有3萬公頃遭違規使用。

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制定時,農委會曾以「糧食自給率」估算全國應維持74萬~81萬公頃的農地,並以此由中央控管,將「宜維護農地總量」面積分配至各縣市,卻引起農業縣市反彈,最終未納入核定的全國國土計畫,改由縣市自行決定。

不過,到了縣市國土計畫階段仍是擠出81萬公頃的「宜維護農地總量」,其中以台南市的9.3萬公頃最多,雲林縣8萬公頃次之,皆高於農委會最初分派面積。新北市的宜維護農地總量達3.1萬公頃更是農委會分派面積的5倍。

 

對此,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沅諭指出,雖然肯定農地總量達81萬公頃,「但這些農地中有多少是真正農業群聚的優良農地、有多少破碎遭侵蝕的農地?」他建議,農地品質跟面積一樣重要,應該將農地分級,以引導農業資源正確投入,實質保障農業發展。

全台唯一地層下陷國土復育地 國保區內原鄉仍受保障

依《國土計畫法》規定,地方政府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將嚴重山崩、地滑、嚴重地層下陷、生態環境嚴重破壞退化等地區劃定為「國土復育促進地區」,並由劃定機關擬訂復育計畫。

在各縣市草案劃設階段,包含新北市、基隆市、新竹縣等都規劃「國土復育促進地區」,然而在最終的公告版本,18縣市僅劃設一處,為雲林縣的高鐵沿線嚴重地層下陷國土復育促進地區。

此外,由於許多原鄉地區位於國土保育地區內,內政部特別提到,各地原鄉地區將依部落實際發展情形,將既有建築用地及建物劃設為「農業發展地區第4類」,以落實《國土計畫法》尊重及保存原民傳統文化、領域原則。

土地管理新紀元:既有合法使用不影響、新增使用須符合規劃

林秉勳強調,未來國土計畫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,原則上不會影響民眾既有土地合法使用,但未來新增使用就要符合國土功能分區土地使用。

內政部也正積極修訂《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辦法》並持續討論國土計畫上路後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,地方政府依法應於4年內、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「國土功能分區圖」繪製及公告,並正式依《國土計畫法》進行管制,現行《區域計畫法》則失效。

內政部表示,目前各地方政府已啟動劃設作業,內政部將持續協助地方,一起邁向我國土地使用管理新紀元。

2020年內政部進行18縣市國土計畫審議,經歷包含19次專案小組、六次大會與多場通案性會議審議程序。
2020年內政部進行18縣市國土計畫審議,經歷包含19次專案小組、六次大會與多場通案性會議審議程序。< 製圖:環境資訊中心 >

參考資料

 

 

 

全文引用自:https://e-info.org.tw/node/230948
作者:2021-05-10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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